国际油价调整明细查询表-国际油价价格走势

tamoadmin 2024-09-14

1.交行信用卡油价五折是什么时候

2.广州地区申通快递价格表(需要明细的)

3.2018年襄樊市渡船燃油补贴明细

4.请问各位网友,广东省农村城乡客运燃油补贴规定及明细,谁有呢

交行信用卡油价五折是什么时候

国际油价调整明细查询表-国际油价价格走势

1.2015年10月16日(以下简称“活动日”),在全国“超级最红星期五”指定活动加油站刷指定交通银行信用卡消费可享当日消费金额的50%刷卡金返还,每持卡人获赠刷卡金上限根据其累计消费金额达标情况为最高人民币200元,活动日各加油站活动具体开展时间以各加油站门店可刷卡时间为准,刷卡金仅限于抵扣单笔满200元的本活动指定加油站内消费。

2.除本条款细则第3条中的新客户外,持卡人参加“超级最红星期五”加油活动(以下简称“本活动”)需同时满足如下条件:

1)交通银行信用卡持卡人须在2015年8月25日-10月18日(含)期间通过交通银行信用卡官方微信服务号、信用卡官网creditcard.bankcomm.com及信用卡官方手机平台注册"超级最红星期五"加油活动(白金卡客户免注册)。曾注册“最红星期五”超市/加油活动或“超级最红星期五”超市活动的持卡人均需重新注册。同一持卡人名下有不同交通银行信用卡的,无需重复注册。

2)成功注册的持卡人(白金卡持卡人免注册)在2015年9月1日-10月11日期间,累计刷卡消费满3000元,活动日可适用最高100元刷卡金返还上限;累计刷卡消费满10000元,活动日可适用最高200元刷卡金返还上限;累计刷卡消费不满3000元,视为累计消费金额未达标,将无法参加本活动并获得刷卡金返还。

3.首次申请交通银行信用卡(含销户6个月(含)以上)并于2015年9月1日至10月16日期间成功核卡且激活的新客户(信用卡核卡日以首次随卡寄送的信用卡卡函中注明的核卡日期为准),成功注册本活动,活动日即可适用最高100元刷卡金返还上限;成功注册且在2015年9月1日-10月11日期间累计刷卡消费满人民币10000元,活动日即可适用最高200元刷卡金返还上限。

4.本活动优惠不与“最红星期五”加油活动的刷卡金奖励同享,同时满足本活动条件及“最红星期五”加油活动条件的情况下,优先获得本活动刷卡金。

5.同一持卡人名下所有交通银行信用卡(除BOSS卡外)均可参加本次活动。若同一持卡人名下有多张交通银行信用卡符合获奖条件,刷卡金将导入活动当天指定油站内消费额最高的信用卡账户中;若多张交通银行信用卡在活动当天活动指定商户消费额一致,活动刷卡金将按满足活动条件的交易时间顺序返还至相应卡片的刷卡金专用账户中,当同一持卡人名下所有信用卡所获赠超级最红星期五加油活动刷卡金合并累计至最高限额时即停止返还。

6.本次活动交通银行信用卡主卡及附属卡均可参加,附属卡交易与主卡合并计算,以主卡持卡人为获赠人。

7.持卡人获赠的刷卡金将在2015年11月30日前(含)导入持卡人的交通银行信用卡的刷卡金专用账户,持卡人也可自行登录交通银行信用卡官网、电话银行、手机银行查询刷卡金的账户及明细信息。刷卡金仅限抵扣"超级最红星期五"指定活动加油站的刷卡消费。客户对刷卡金返还金额有任何异议,须在2016年1月31日之前向交通银行信用卡中心提出,否则将视为客户放弃本活动奖励。

8.持卡人获赠的刷卡金仅限于抵扣单笔满200元的指定活动加油站内消费,须在有效期内使用,有效期为刷卡金导入之日起60天(含)内。刷卡金不能直接用于刷卡消费,而是以自动返还的方式,用于部分或全部抵扣符合要求的交易金额,并于符合要求的交易入账后的三日内记入持卡人账户。如持卡人未在有效期内使用刷卡金,则视其自动放弃该奖励,且刷卡金会自动作废。如符合获赠条件的持卡人于活动期间内申请销卡,交通银行有权取消或扣回该持卡人的获赠奖励。刷卡金的获得、查询和使用规则以《刷卡金业务条款及细则》为准,详见交通银行信用卡网站。

9.本活动中所指刷卡消费不包括取现和转账交易,刷卡消费的日期以交易日(北京时间)为准。美元消费金额按1:7折算为人民币消费金额。

10.取消或退货的交易金额将不获得刷卡金返还,如该笔交易的奖励已产生,交通银行有 权取消或扣回该持卡人的获赠奖励。

广州地区申通快递价格表(需要明细的)

不统一的。

申通快递为代理加盟性质的快递公司,每一个代理网点的价格并不统一,而且由于到付的快递费会增加营业点的中转成本,所以到付和寄付的运费也不同。

寄付的快递费大致分为4个档,省内10元,江浙沪12元,省外15元,新疆西藏25元,以上价格可以和收派员讨价还价,当然月结和淘宝的客户会有折扣,发货越多优惠越多。

为了让到付的快件也有利润,代付的价格一般会定在寄付价格寄出的50%以上。

扩展资料:

申通快递收费标准2019:

申通快递的收费标准可以简单的分为省内件与省外件:

1、省内件

本省之内的快递收费标准一般是一公斤之内10元左右,每超出一公斤另加2-5元。此外,江浙沪包邮区的快递收费标准等同省内件。

2、省外件

省外件的一般起步价(一公斤以内)12-15元,每超出1公斤加5-8元。

快递的收费标准除了以上标准收费之外,还与快递的实际情况有关,具体如下:

(1)当需寄递物品实重大于材积时,运费计算方法为:首重运费+(重量(公斤)×2-1)×续重运费。

(2)当需寄递物品实际重量小而体积较大,运费需按材积标准收取,然后再按上列公式计算运费总额。

规则物品:长(cm)×宽(cm)×高(cm)÷6000=重量(KG)

不规则物品:最长(cm)×最宽(cm)×最高(cm)÷6000=重量(KG)

(3)快递按公斤计算超过1公斤按2公斤算,超过2公斤就按3公斤算,其余以此类推。

2018年襄樊市渡船燃油补贴明细

关于2018年度渔船渔业油价补助的公示为加强渔业成品油价格补助专项资金管理,保障渔业生产者合法权益,根据省财政厅、省海洋与渔业局《关于做好国内渔业捕捞和养殖业油价补贴发放管理工作的通知》(苏海计[2016]4号)文件精神,结合我市实际情况,现将我市2018年渔业油价补助专项资金相关发放信息予以公示。我市海洋捕捞机动渔船和养殖机动渔船的油价补助严格按照江苏省《关于做好国内渔业捕捞和养殖业油价补贴发放管理工作的通知》(苏海计[2016]4号)文件规定执行,并统一使用“江苏省渔船管理信息系统”进行渔船油补的资料录入、数据审核、补助资金计算、数据汇总及各类申请、申报、发放、上报表格打印等相关工作均通过信息系统操作。即从2015年起,对国内捕捞渔船实行按作业类型和大小分档核算油价补贴。按渔船船长和功率(均以《渔业捕捞许可证》中载明的船长和主机总功率为准)进行分档,确定其补贴核算标准上限。对渔船主机功率未达到对应船长分段核算功率下限,以及对应船长档位未设定补贴上限标准的,自动按功率对应的低档次船长分档标准予以核算补贴。对海洋养殖机动渔船建立水产养殖油价补助与用油量及油价脱钩的机制。维持养殖机动渔船油价补贴核算方式基本不变,降低油价补贴核算标准,设置功率补贴上限,同时调低油价补贴资金测算标准。海洋养殖机动渔船可补贴功率上限为100千瓦,核算后仍高于以上标准的分别按照100千瓦核定,海洋养殖机动渔船补贴资金测算标准为0.048万元/千瓦(上限),可补月数按养殖证的有效月数进行核定。我市对2018年度符合油补条件的捕捞渔船399艘,作为第一批公示对象在启东政府官网政府信息公开栏()、各渔业服务组织进行资金公示。公示时间:2020年1月10日至2020年1月17日。请广大群众监督。在公示期间内,任何个人与单位如对公示内容有异议的,均可通过来信、来电和来访等形式向启东市农业农村局或启东市财政局反映情况。公示期满后如无异议后即向市政府及财政部门进行申报打卡发放。

请问各位网友,广东省农村城乡客运燃油补贴规定及明细,谁有呢

首先,农村城乡客运燃油补帖规定的政策依据是《城乡道路客运成品油价格补助专项资金管理暂行办法》(根据财政部、交通运输部 财建[2009]1008号文件发布)。该办法的具体内容: 

城乡道路客运成品油价格补助专项资金管理暂行办法

(根据财政部、交通运输部 财建[2009]1008号文件发布) 

第一条 为加强城乡道路客运成品油价格补助专项资金管理,促进城乡道路客运健康发展,保障国家成品油价格和税费改革顺利实施,根据财政部等七部门《关于成品油价格和税费改革后进一步完善种粮农民 部分困难群体和公益性行业补贴机制的通知》(财建〔2009〕1号)规定,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本办法适用于城乡道路客运成品油价格补助专项资金(以下简称“补助资金”)的管理 。

第三条 本办法所称的补助资金,是指中央财政预算安排的,用于补助城乡道路客运经营者,因成品油价格调整而增加的成品油消耗成本而设立的专项资金。

本办法所称的补助对象,即城乡道路客运经营者,包括城市公交企业和农村客运经营者。

本办法所称的城市公交企业,是指依法取得城市公交经营资格,合法运营,为群众提供公交出行服务的企业。

本办法所称的农村客运经营者,是指经依法取得道路客运经营资格,在县境内或者毗邻县间固定的道路客运线路上运营,或经许可同意在县境内或者毗邻县间某一特定区域内运营,其线路起讫点至少有一端在乡村的道路客运经营企业或个人。其中,“乡村”分别包括乡、村的同级别行政区划,但不包括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所在的乡或位于城市市区的乡村。

具体补助对象,由道路运输管理机构按照许可的经营范围认定。

第四条 各地应抓紧完善出租汽车价格联动机制,通过调整运价或燃油附加,化解油价调整对出租汽车经营效益的影响。在完善价格联动机制之前,中央财政对出租汽车经营者给予临时油价补贴。

本办法所称的出租汽车经营者,是指依法取得出租汽车经营资格,合法运营,为广大城镇居民提供出租汽车服务的企业或个人。

第五条 当国家确定的成品油分品种出厂价,高于2006年成品油价格改革时的分品种成品油出厂价(汽油4400元/吨、柴油3870元/吨)时,启动补贴机制;低于上述价格时,停止补贴。

第六条 补助资金补助标准的确定和中央财政负担的补助比例按财政部等七部门《关于成品油价格和税费改革后进一步完善种粮农民 部分困难群体和公益性行业补贴机制的通知》(财建〔2009〕1号)的规定执行。

第七条 补助用油量由交通运输部门和道路运输管理机构按照城市公交企业、农村客运和出租汽车经营者合法拥有的车辆数量、车型和行驶里程等,计算核定在一个补贴年度内合法营运消耗的成品油数量。

第八条 城市公交企业、农村客运和出租汽车经营者应当根据国家统一规定和各地交通运输部门及道路运输管理机构的具体要求,建立健全本企业(业户)管理档案和管理制度,完整、准确地记录所属车辆、行驶里程、用油量等基础信息,并按燃料种类对每辆车燃料消耗量进行统计、汇总、核实,分别填写城市公交企业、农村客运和出租汽车燃料消耗量明细表(见附件1、2、3),及时按程序上报。

第九条 各级交通运输部门和道路运输管理机构应当按照国家统一规定,建立健全城市公交企业、农村客运和出租汽车经营者车辆及燃料消耗量的基础档案和数据库,完整、准确地填报各项基础数据,科学准确地核算燃料消耗,并编制报表。

第十条 补助年度终了后,县、市级交通运输部门和道路运输管理机构应当组织力量,对本辖区上年度城市公交企业、农村客运和出租汽车分品种油料消耗情况进行统计、整理、汇总,经核实无误后,于2月15日前,分别将城市公交企业、农村客运、出租汽车用油量汇总表(见附件4、5、6)逐级上报省级交通运输部门,同时抄报同级财政、审计部门。

第十一条 省级交通运输部门收到下级交通运输部门上报的车辆油料消耗情况后,经审核和重点抽查,将本省(区、市)上年度城市公交企业、农村客运和出租汽车经营者分品种油料消耗情况整理汇总,于3月15日前上报交通运输部,同时抄送同级财政、审计部门以及财政部驻当地财政监察专员办事处。

第十二条 交通运输部收到各省(区、市)交通运输部门上报的油料消耗情况后,应当根据前一年度补贴用油量情况对全国上年度城市公交企业、农村客运和出租汽车经营者分品种油料消耗情况进行整理、汇总和分析。补助用油量以上年度补助用油量为基础,考虑增减变化因素确定。交通运输部核定的补助用油量于4月10日前报送财政部,同时抄送审计署。

第十三条 财政部根据交通运输部报送的全国城市公交企业、农村客运和出租汽车经营者上年度分品种油料消耗情况,按照分品种补助标准和负担比例,计算分省(区、市)上年度成品油价格补助金额。

第十四条 中央财政负担的上年度补助资金,由财政部于4月30日前,通过专项转移支付的方式下达省(区、市)财政。下达资金的文件同时抄送交通运输部、审计署、财政部驻各省(区、市)财政监察专员办事处和省级交通运输主管部门。

第十五条 省级财政部门收到财政部下达的上年度补助资金后,应当会同同级交通运输部门逐级下拨资金。基层交通运输和财政部门应当在6月30日前将补助资金发放到补助对象。

基层财政、交通运输部门应当完善补助资金的发放管理制度,并将补助程序、补助对象、补助标准和金额等内容及时向社会公布。

第十六条 省级财政部门会同同级交通运输部门于9月15日前,将补助资金发放情况以书面形式报财政部和交通运输部,并抄送审计署。

第十七条 补助资金应当专款专用,全额用于补助实际用油者,不得挪作他用。

第十八条 财政部将会同交通运输、审计部门,对各级交通运输部门用油量申报的真实性和可靠性、各级财政部门资金拨付的及时性和额度等情况,进行定期和不定期的监督、检查,或组织财政部驻各省(区、市)财政监察专员办事处联合有关部门进行抽查或全面检查。如发现违纪违法行为,及时移送监察机关处理。

第十九条 城市公交企业、农村客运和出租汽车经营者应当按照本办法规定,及时准确填报有关报表。对未报送或未按期报送有关报表的,不予补助。

对弄虚作假,套取补助资金的城市公交企业、农村客运和出租汽车经营者,一经查实,追回上年度补助资金,并取消下年度补助资格。

对虚报用油量套取补助资金、扩大补助范围发放补助资金、截留挪用补助资金的部门和管理人员,一经查实,将严格按照法规规定进行处理,并追究相关责任人的责任。

第二十条 补助资金工作经费由省级财政按照财政管理规定,商同级交通运输部门重点用于基层管理部门用油量统计和补助资金发放等管理工作。

第二十一条 各省(区、市)财政部门应当会同同级交通运输等部门制定实施细则。

第二十二条 本办法由财政部、交通运输部负责解释。

第二十三条 本办法自2010年1月1日起施行。

附件: 附表一城市公交企业燃料消耗量明细表

附表二农村客运经营者燃料消耗量明细表

附表三出租汽车经营者燃料消耗量明细表

附表四城市公交燃料消耗量汇总表

附表五农村客运燃料消耗量汇总表

附表六出租汽车燃料消耗量汇总表

其次,关于广东省交通厅就该办法的实施细则,你可以找当地交通部门咨询,如果不是从事该行业的,对方有可能不提供。

供参考!

最后补充:在广东省交通厅关于农村客运车辆的明细公布一项,最后公布的数据是2012年5月2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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